看著兩位大姨姐還有我老婆與岳母吵得不可開交的樣子,我真的有點頭疼,都是一家人,對方還是生養自己的親生母親,做是如此決絕又何必呢?
可是包括我妻子在內的幾個女人都說,是我岳母提出協議與她們幾個女兒斷絕關係的!白紙黑字都在,現在她的境遇都是自找的,要怪就怪她自己既狠心又絕情。
要說這場曠日持久的矛盾就是從岳母娘家獲得拆遷賠償500萬及人頭費(人頭費有三個女兒的份)開始的。
我老婆有4姐弟,她上面有二個姐姐,下面有個弟弟,父親早年去世,是母親撿廢品獨自將兒女拉扯大的。我老婆說,從小開始,雖說家境極其貧困,可是包括母親與她們三個姐姐都相當疼愛最小的弟弟,家裡再窮也沒有讓這個最小的男孩吃過半點苦。
娘家拆遷之前一直都很貧困,直到兒女們陸續長大我岳母也沒過過一天舒服的日子。三個女兒出嫁後,家裡的情況稍好,不過我小舅子生性自由散漫,既不會讀書也不願意種田,更不想出去打工吃那份苦,一直都是靠岳母撿廢品賣錢養著他。就連後來好不容易給他說了樁親事,對方要求結婚蓋房最後都是三個姐姐湊錢弄的。
自從聽到娘家的房子要拆遷後,幾姐弟都興奮不已,覺得苦盡甘來,將來的日子會過得輕鬆許多。
沒想到好不容易等到賠償款到手後,母親竟將所有錢都給了兒子。三個女兒為了這個事情去辯駁,說政策明明包括了她們幾個人進去,至少人頭費是要給的,可是母親不同意。她說幾個女兒已經嫁人了,而且房子也是兒子結婚新起的,戶主是他。
說到後來,也只是把之前贊助小舅子結婚蓋房的錢還了三個女兒。為了這件事一家人成天在家吵,最後社區還介入了調解。可是母親寧願今後不需要女兒們養老送終也要將所有的錢都留給兒子,併當著工作人員的面以協議的方式當場跟三個女兒斷絕了母女關係。
之後五年時間之中,我老婆三姐妹再也沒有過問過關於母親與弟弟之間的事情,直到前不久我岳母可憐巴巴地上門要求幾個女兒支付贍養費,哭訴之下才得知小舅子將所有補償款500萬全部敗光還欠了60萬高利貸,帶著老婆孩子跑了,現在家裡的房子也被高利貸的拿去抵押了,她只能住在一個垃圾站的倉庫里,以撿垃圾為生。
聽到這種事情之後,我老婆她們直接拿出了當年岳母簽下的協議,問她有錢的時候眼裡何曾有過這幾個女兒?
最後說既然岳母以法律條款的方式說不需要女兒們養老,那麼她們現在也沒有義務支付贍養費了。我是小女兒的老公,當時也在場,看著衣衫襤褸、食不裹腹、無家可歸的老人感到太可憐了,於是總會瞞著老婆偷偷去看下岳母,還會不時給點錢讓老人當生活費。
結果現在我的日子也不太好過,我老婆知道我給錢給她媽之後,不僅跟我大吵還剝奪了我的財政大權,現在我也成了身無分文的窮光蛋,大家說這下可怎麼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