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0位「上天堂比在人間還會賺」的明星 貓王紅了1世紀卻只是亞軍T_T

2019-01-27     曹強育     反饋

在接近年尾的時候,美國商業雜誌《富比士》(Forbes)都會公布全球富豪榜,而近期他們也公布了「2018年已故名人收入榜」,超誇張的收入讓人忍不住驚嘆:「這些人上天堂還是比活的人還會賺!」

10. 約翰藍儂 (John Lennon):

身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樂團披頭四 (The Beatles)的元老成員,約翰藍儂在1980年遇刺後,這好幾十年來靠著專輯跟個人作品的銷售,一年還是可以賺進1200萬美金(約3.6億台幣)。

9. Prince王子:

80年代的流行音樂代表人物,在2016年因藥物過量而離世。2018年的收入為1300萬美金 (約3.9億台幣)。

8. 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

在36歲時過世的性感女神瑪麗蓮夢露,因為今年跟萬寶龍鋼筆有新的授權,所以收入為1400萬美金 (約台幣4.2億)。

7. 《花花公子》(Play Boy)創辦人:

Play Boy的創辦人Hugh Hefner的年收入為1500萬美金(約4.5億台幣),除了周邊的收入外,他的繼承人也將部分遺產出售。

6. Dr. Seuss:

以兒童繪本聞名的Dr. Seuss,年收入為1600萬美金(約台幣4.8億)。

5. 雷鬼之父Bob Marley:

年收入為2300萬美金(約台幣7億)。

4. 《史努比》的作者Charles Schulz:

年收入為3400萬美金(約台幣10億)。

3. 高爾夫球選手Arnold Palmer:

年收入為3500萬美金(約台幣10.7億)。

2. 貓王(Elvis Presley):

開拓搖滾樂的先鋒貓王,每年的唱片銷售至少都會有100萬張。但撇除掉唱片的收入,他賺最多的收入來源則是故居「雅園」(Graceland)的門票收入,他在2018年的收入為4000萬美元(約台幣12億)。

1. 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

已經連續六年獨霸排行榜的麥可,他一半的收入來自於被Sony購買的股份,而另一部分則是他的音樂版權。在2018年他的收入為4億美元(約台幣120億),整整是第二名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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